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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医生受辱”之联想(附评论)         
衡阳“医生受辱”之联想(附评论)
作者:周野 文章来源:西祠胡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6-14 1:38:47

 

 01-22-2003 23:39:58 阅读
在网上看到有关“医生受辱”的讨论,本不想参与,可不吐不快。在我的帖子中引用了一些网友的言论,在此先予致谢! 

近年医疗服务质量一直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话题,今年更是在央视的3.15调查中被排在第一位。而社会和媒体基本一致认为是医疗从业人员出了问题,真是这样吗??错!现在医务界出现的问题,主要责任正是政府和媒体和老百姓自己。 

谈谈政府的责任 

我们现在的非赢利医院都是“政府医院”可政府的投入有多少?中国人口占世界22.5%,国家卫生费用投入只占世界卫生总支出的2%。据我所知(于广州卫生局的一位领导),如果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一所完完全全的非赢利医院的话,广州市的卫生经费全部投入该院都难以维持该院的运作。在这样的医疗投入下,患者能够享受到怎样的医疗服务?政府给医院的投入平均摊到每家医院只能满足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此,政府为了不增加投入又能让医院运作起来,就制定了让医院以药养医的政策。明白人应该清楚“以药养医”是个利益驱动机制。每次公务员加薪,医院都要自行解决,没有财政拨款,请问这钱从那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可医院用这个机制收到钱大部分并没有发到医护人员手上,而是用在医院建设上,比如购买新设备、研究新技术、建门诊及住院大楼等。政府不给医院做大的投入但医院依然是政府所有,医院的收入实际上就是政府收入,但绝大部分患者认为现在医疗费很昂贵,医院从病人身上赚的钱都发到医护人员身上了,所以患者负担重,对此政府从不予以澄清,这势必造成医务工作者的不满。在政府意识到“以药养医”这个利益驱动机制的弊端时,又采取了什么举措呢?一是用政府行为降低药价(这一政府行为已经实施3年有余),同时政府也承诺提高医疗技术收入水 
平,可这一承诺至今未见踪影!二是利用媒体不客观地报道目前存在的医疗问题,以此平抑社会对医疗界的不满。5前的医疗服务态度好还是现在的好,我想多数患者应该有体会,我可以说现在的医疗服务态度要比5年前好很多,可为什么媒体的批评增加了? 如果不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患者看病依然实报实销,患者还有今天的意见吗? 

现在老百姓性看病的负担重了,主要问题在那里?我承认这与医疗收费升高有关(原因见上),但如果不取消或限制公费医疗,这问题还存在吗?为了抛掉医疗费用这一沉重包袱,这几年进行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个重大医疗制度改革,这一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但政府这一“低水平”的原则给社会做了什么样的解释呢?现实是每一个患者到了医院都想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为此媒体不断地推波助澜。而且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很大的弊端,一是这一制度是以县、市为单位,患者有病不论病情多重都只能在当地治疗,若要转到省级医院治疗就须自费,除非得到当地社保局和医院的同意,但费用由当地转出的医院负担(深圳就是如此),这样患者有多大机会可以成功享受社保转院,患者对此能没有怨气吗?可他们的怨气却往往撒到医务人员的头上。二是企业没有权利选择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是不愿意参加医保的,因为以他们的效益可以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一旦进入医保只能得到“低水平”医疗保障,这部分患者又如何没有怨言?!要解决这些问题靠什么?除了适当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水平,解决其中的一些弊端,另外就是要靠商业医疗保险了。对此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做了哪些宣传工作?近期我们在媒体所看到的无非是医院收费贵、医疗事故多,医院应该多买商业医疗责任保险,并提高保险赔付水平的报道。这无非是暗示 
读者去给医院找岔,然后要求赔钱,反正医院买了保险。 

医生拿回扣虽然不是媒体渲染的那样离谱,但确实不是少见的现象,对此政府也难逃其责。药品的回扣差价从哪里来,如果药品定价的管理者不虚高定价,如果药厂、医药代表不给医生送出第一笔回扣,会有今天的局面吗?90年代初期医生不存在拿医药回扣的事,当医生第一次接触这东西的时候,绝大部分是不肯收下的,是谁反复左塞右送的。当媒体第一次对药品回扣暴光的时候(大概是在95年),管理部门做了什么实际的工作?如果真正地提高医生的待遇,让医生面对回扣的时候多想想是长期的饭碗重要还是临时的回扣重要,这样药品回扣自然会少很多。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有意无意对立医患关系。为什么这样说?在这个问题上卫生部有曾有明确的说法:为了社会的稳定—平抑13亿人民群众对医疗支出的不满,牺牲全国几百万医务人员的利益是必要的。我对此糊涂了,医务人员不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那属于什么?卫生部张文康部长说过:“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坚决站在患者一边!”对此我有了答案:医务人员是人民群众的敌人?!而且这次衡阳事件就是最好的验证!看看衡阳市一位副秘书长的第一反应就是“医院对患者抢救不彻底,负有责任,应该赔礼道歉”,他调查过吗?有什么理由因政府行为造成的怨气要从业者承担?! 

再看今年4月广州信息时报二则消息:1、去年广东省医疗逃帐总额1.2亿元,这个帐由谁负担的?当然是所有的医务工作者。2、广东省卫生厅为响应省政府的号召决定:今后各医院对特困群众急重就诊不能因患者没有钱拒收,发生的欠费在事后向相关渠道解决。至于什么渠道确是个未知数?如果相关渠道不能解决的部分不是医生负担,还能有谁?照顾特困群众就医的观点我不反对,但解决特困群众就医发生的费用困难除了政府的责任,有什么理由就摊到医务人员这个单一群体上,这合理吗? 

政府不给医务人员改善收入的理由是什么?无非是我国的经济条件有限。既然经济条件有限又如何能要求他们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而且医务人员待遇的改善也不一定全靠国家财政,他们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脑袋和双手,只要政府给政策。就是明确规定医务工作者在业余时间可以行医,也就是开私人诊所,这样既方便患者,也有利于医务人员收入的提高。国外大部分国家都有这样的政策,而在我们国家为何不行?这也正说明我们的政府对医务工作者根本不当回事 

谈谈“医疗纠纷举措倒置”的司法解释和新的《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首先,在世界的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当美国医院协会主席到中国访问得知这消息,唯一的反应是不可理解。其次,做出这一解释的人对临床医学完全无知。在临床工作中所有对患者的诊治措施都有有益的一面和造成损害的一面,做为医生只能在两者之间做个利弊平衡,但当面对急、重病人的抢救时在短时间内做出的决定就可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误差。就象有网友说到让一个人在5分钟内数数从1到300,就算集中精力都难保不出错,更何况医生的判断和处理还需要经过医学逻 
辑的推理,期间还可能受到患者家属的干扰(如不断地催促、不断地提问),如此这般如何能保证100%的准确?!第三,“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真能保护医生的权益吗?那给大家分析一些事例: 

案例一:一小儿在出生半个月时出现感染性腹泻,需要使用抗菌素,医生选择了丁胺卡那霉素肌肉注射,用药三天后病情好转停药并于一周后出院。当小孩1岁多时,父母发现小孩耳聋,经过咨询他们得知卡那霉素有耳神经毒性可能会引起神经性耳聋,于是他们将医院告上法庭,于是法庭要求医院举证小孩的耳聋不是由卡那霉素引起的。那我们看看引起小孩的耳聋的原因还可能有那些,一是先天性的;这种情况多在孩子1~2岁时才能发现。二是其他药物引起的;在孩子出院时(约一个月大)到发现耳聋的时候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在这个时期孩子完全有可能接触其他可能引 
起耳聋的药物。可是对这两个方面医院是不可能找得到证据的,对此法院判医院败诉,这合理吗?公平吗?保护了医生的利益吗?!回头在看看医生当时还能选择什么药物?1、口服其他抗菌素:药物不是人奶或牛奶,半个月大的新生儿怎能吃的下?2、其他肌肉或静脉注射的抗菌素:青霉素类,优点和卡那霉素一样—便宜,但效果比卡那霉素差一点,另外是过敏反应的发生率高,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对新生儿来说死亡率可能是100%。头孢霉素类,有效的是第二、第三代头孢霉素类,优点是效果好,但价格贵,还会引起二重感染(如真菌性肠炎,一样会致死的感染), 
用此类药物治疗治疗一般的感染性腹泻犹如用大炮打蚊子,蚊子是死了,但家可能也毁了。其他四环素、土霉素,喹诺酮类的药物在新生儿基本是相对禁止使用的(只有在挽救生命,而其他药物又没有效时才会考虑相对禁用的药物)。而卡那霉素是种便宜有效的药物,它虽有一定的肾毒性和耳神经毒性,但发生率不高,对小儿需慎用(但不是禁止使用)。如果读者你是医生你如何选择?医生在做选择的时候还不能单靠书本知识,还需要根据患儿当时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临床经验做出判断。 

或许有人会说,医生应该把这些分析告诉家属,让家属选择、决定(在广州已经有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建议,而且不久的将来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可能就这样做了),可如果你是小孩的家长,医生告诉你这些,你懂得如何选择吗?可能你会想三天三夜也拿不定注意(因为你不懂医学,更没有临床经验,你不可能去推理和平衡利弊),等到你抓注意时,孩子的病情会变成什么样了?其结果会是家长希望看到的吗 

案例二:江西一患者因结核病需服用抗结核药物。常规治疗是采用利福平、链霉素等四种药物联合治疗,结果初次治疗出现药物过敏(四种药均有可能,凡是药物都有引起过敏的可能),医生决定让患者逐个重新试用(医生已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治疗的必要性),不幸是患者在试用第一个药物利福平(抗结核最为有效而又廉价的药物)的时候出现过敏,因反应严重而死亡(发生率为百万分之一)。结果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提起诉讼,而法官的判决是医生过失杀人予以拘捕。理由是一位著名的法医做出鉴定认为医生知道有百万分之一药物致死的可能还给患者服药就是杀人。可如果医生不给患者治疗,患者因病的死亡率将达到50%,如果这样医生该怎 
么做?谁能给答案???!!! 

“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今后的医疗事故鉴定应有法医参与。请问有多少法医懂得临床医学的专业知识?法医只能对医疗事故是否牵涉刑事责任具有发言权,对医疗技术性的问题,他们的知识连井底之蛙的水平都达不到,又如何能做出正确的判定?! 

今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历(包括病情记录),我怀疑制定这一规定的专家根本不清楚我们的病情记录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除了患者的自述外,还包括医生对病情的分析与讨论。对一个病例每个医生有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不是奇怪的事吧,记录在案是为了对病情有更理性的分析和今后的提高,这一部分给患者及家属看能起什么作用,一个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如何能判断医生的观点谁对谁错?因此其唯一的作用就是引起医疗纠纷。规定在患者及家属对病情知情权方面有这样的叙述:患者及对病情与治疗必须有详细的知情和了解,但这个知情又不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可对病情和治疗知情与了解的程度由医生决定 
还是病人及家属决定却没有定论。对此医生在对危重病患者的解释工作中极有可能说也是错,不说也是错。大家看个例证:一位晚期肝癌的患者到医院住院,医生该不该告诉患者真实病情呢?现在的医生只会告诉家属而对病人隐瞒,这样对病人的隐瞒既违反这个条例也符合这个条例。但是患者是疾病的主体,更是法律的自然人,条例规定他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更有权选择今后的治疗方式,医生的治疗只有他的认可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告诉他既违法。可如果告诉患者,他选择了放弃治疗或自杀,这必然对患者造成影响,家属多数也会将医生告上法庭。结果医生说也是错,不说也是错,这样医生怎么当? 

规定还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中涉及主要相关专业的专家不能低于50%50%,天啊!这个比例的依据是什么?请问一个消化内科的专家如何去鉴定心脏外科的医疗事故?这样的医疗事故鉴定能保障谁的利益?难道同等专业的专家就这么不可信赖?!请问当你的空调坏了,叫人修理,结果不满意,那你是再找一个空调维修师傅还是去找个修电视的?同等的道理怎么到了医疗纠纷的鉴定时就变了?! 

谈谈媒体的责任 

媒体对医疗界的批评(特别是对医疗纠纷)有80%是不客观的,他们用很片面的观点去阐述问题。 

试分析一下广州一份媒体在今年4、5月份对医疗问题系列相关报道吧! 

报道一:深圳南山区计划生育治疗中心对性病诊治的欺诈行为。从报道看,那里的医生简直心黑如墨,对患者的意见充满同情和悲愤,对医生的解释不屑一顾。如果那里的医生对每个患者都能诊断出3、4种性病,那肯定有水分,但到那里看病患者有几个人没有嫖妓史(如果没有,有几个傻瓜还会去看性病?!)。性病即过去所说的“花柳病”,“花柳病”一词至少几百年的历史,那几百年前是如何诊断性病的呢,无非是两个依据:一是有上青楼、逛妓院的行为,二是有相应器官的不适。而现今相应的检验措施主要是判定是那一种性病(为选择药物提供依据),以及判 
断治疗效果。到该治疗中心就诊的患者有多少人没有上述两点?就是该报记者暗访也是以这两点去见医生的(报纸上还做了特别的强调)。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上述两点80%人患有性病,对此该报没有一个字的分析,只是单一强调患者被欺诈,该报是否有为某些嫖客、妓女摇旗呐喊之嫌?! 

报道二:有关广州医院收费的系列报道。“大学生钱少难治胃病”。做个胃镜三百元,学生嫌贵,不愿意做,记者对此同情不已。但对“胃病”做胃镜到底值不值,记者却未做调查与记载。胃病有多少种呢,有浅表性胃炎、充血性胃炎、出血性胃炎、胆汁返流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和消化性溃疡(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溃疡还包括单发与多发之分)以及胃肠肿瘤。其他可以引起有“胃病”相似症状的疾病还包括:各种类型的食管炎、慢性胆囊炎以及少见的心脏疾病。做胃镜有90%的机会确诊胃与食道的疾病,作为医生坚持让患者做胃镜是对谁负责呢?如果患者不同意做胃镜,有那么多原因,每个医生判断自然不同,所开的处方 
当然不一样,价格自然也不同,这值得奇怪吗?如果作了胃镜确诊为消化性溃疡且HP(幽门螺杆菌)检查阳性,对患者来说有很大的治愈机会,目前最好的治疗组合是洛赛克(制酸药,每天两粒、每粒约15元),胃粘膜保护剂(每个医生会依据经验开不同的药,如我喜欢用德诺,因为效果明确,但略为贵点,具体价格不清),羟氨苄青霉素和灭滴灵(杀灭幽门螺杆菌,两个药都比较便宜,也可以只选其中一种,但效果略差),疗程3~4周,药价共约700~1000元之间(依用药时间长短而定),如果洛赛克与德诺换用其他便宜的药物,价格会大为降低,疗效自然也会下降。如果你是患者你会如何选择?如果是医生又该如何选择?该学生去了三家医院,第一家嫌做胃镜贵走了。到第二家医院记者说医生不确诊就开药,不能确诊的责任在谁?记者却不提!如果医生拒绝开药,这位记者一定会说医生心黑,没有同情心!到第三家医院,医生开了三种药共150元,但患者依然嫌贵而没有取药。结果记者的结论是:“跑了三家医院,大学生胃病没治成,却添了心病”。请问这心病是谁添的?医生吗?有理性的人应该知道不是!正是学生本人和有“良心”的记者!前者不信任医生,后者则不懂装懂,有意树立医患的敌对关系! 另外还有几个同时报道的案例,由于篇幅所限制,不再讨论。在这些报道中对患者的体验充满同情,而对医务界的解释轻描淡写,甚至使用“另类说法”这样鄙视的文字。 

5月11日中央电视台借一件医疗纠纷讨论“医疗举证倒置的司法解释”,其最后的结论是该解释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对医方利益保障的结论从和而来,对此有在全国的医务人员中作过调查吗?没有做调查就下结论难道不是一种误导?!当医务人员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如果一个人不断受到流言的困绕,又得不到其他人的理解,而且还不能申述,甚至要求你在别人打你的左脸是,再把右脸送过去!他会怎么办?谁能回答?! 

在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能看到多少有关下面几个方面的调查:1、医学科学发展的有限性。医院是治病的地方同时也是死人的地方,不然医院要太平间来干啥,若人人都病不死,人不是要万岁、万岁、万万岁了!更何况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世界上只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我国新生儿的存活率,产妇平安出院率以及人的期望平均寿命都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这里边不是医务工作者的主要功劳吗?如果真象大部分非学医的人所说那样,“医院最黑、医生最狠、他们会把小病整成大病,然后慢慢整死你”,那么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只有40岁以下了!2、医务工作者工作的难处。他们的付出与待遇的差距,我国的人平均期望寿命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他们的待遇与发达国家同业人员的差距又有多大?有多少媒体对此为医生说话?3、医疗收费的合理性。我们的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的确较大,但其中重要因素有二:一是药品虚高定价,二是医疗技术服务的收费太低。对此媒体所做的只是单一强调医疗费用高,而对深层次的原因不做调查研究。4、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的区别。世界上发达国家正力求社会各界把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区分清楚,而我们的国家正反其道而行之,为此媒体大肆渲染、摇旗呐喊以及推波助澜。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真的能同等吗?有哪位患者能以买电视机的心态去医院看病,买电视机可以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政策”,看病可以吗?就算医生能做到患者死后克隆一个还给他的家属,可克隆人还是原来的“他”吗?!可在媒体的鼓动下,有多少非医务工作者对医疗消费应与普通消费同等的观点举“双脚”赞同!但他们这种同等的观点和普通消费是有区别的,既出现问题时要求赔偿的原则二者相同(即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但医疗消费的收费政策不能与普通消费一样按市场规律办!这是什么逻辑?!5、对疾病的认识。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有相当部分的原因是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不足,为此,媒体的报道也多数指责医务人员。 

那么媒体有没有为医患双方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呢?采访医学专家,对该病种在报纸上做个详细的介绍。媒体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为什么不会呢,因为他们不会成为卖点,只有医务工作者关心这些,这些人能占多大比例?靠他们能买多少份报纸啊!说白了,媒体真正关心的不过是关心报纸的卖点,有卖点才能多卖报纸,才能多有广告收益,编辑、记者的收入才能增加,这样做不过也是利益的驱动罢了,他们早把媒体“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在有关医疗问题的报道中,与医学无关的媒体只有《南方周末》的报道比较客观,但对医务人员困境与难处的报道依然不多。就是这样比较客观的报纸其编辑不知被更换了N次。 

非医务人员对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认识的偏差 

如果没有医疗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可以从49年的36岁延长到目前的70岁吗?医生针对的是人的生命,生命虽是无价的,但却是高无上的。面对人的生命而劳作的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是否也应该无价啊?! 对于医生劳动价值,许多医生已经发了相关的帖子,我不再累述。 

每当医务工作者对待遇和收入有不满时,就会有许多人说“你们怎么不想想工人、农民和下岗工人啊?工人、农民的劳动就没有价值吗?他们的劳动价值就应该比你们低吗?”要是医生看病真能象工人开机器、农民种地一样?只怕那时会翻天!我们从来没有否认别人的劳动价值,每个人的劳动都有相应的价值,劳动者对社会贡献应该由社会回报,如果你病了,其花费应该由你和你的顾主共同承担(为政府工作就由政府承担),让医生回报你,可医生能代表企业、能代表政府吗?医生的劳动应该由谁回报?正应该由政府和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回报。有人会说我们看病时是交了钱的!我承认这是回报,但门诊4元挂号费、住院每天3元诊金能体现医务人 
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吗?“认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与应该与其他行业持平?!”怎么不把“医务人员他们的劳动过程看成和养猪一样?同时把他们的价值看成和律师或电信从业人员一样!”。每个人的劳动都有价值?不同的劳动其价值肯定不一样,认为“社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句话行的通吗?按这样的说法搞导弹的和扫垃圾大家都是在讨生活,都在为社会做贡献,他们的劳动价值应该一样高,如果这样导弹工程师们设计的导弹会落在你的家门口! 

还有人认为认为“医生能在干干净净,没有风吹雨淋地在室内工作,还有份也算过的去的薪水,应该满足了,每个工作都有自己的难处,医生不应该过于强调自己的难处”。可没有做过医生,怎么会有体验呢。医疗界形容医生的工作有一句话“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工人做错工作,可以重来,最多扣奖金。农民今年种不了谷子可以改种菜。可医疗出现错误的时候有多少机会可以重来。你是希望医生每天上班的时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张度对待每一个病例,还是希望他们分心到家务、孩子读书?你是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还是继续为日常生活分心?如果想医生不为日常生活分心,那他们应该有能力请一个 
全职的保姆。如果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的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就应该让他们在休息时间除了看书外,能够轻松地出去郊游,运动放松身心。这些都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才能完成的!国外给医生高薪的出发点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我国就算最黑的医生其收入也不及一个职业律师的一半,而在国外医生的收入和律师是同一档次的,可国内有多少人(包括媒体)对律师的高收入提出过意义?反而对低收入高付出的医务工作者忘加指责,却不为他们的忍辱负重奔走呼吁?! 

在我国有多少先进、优质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是国内开发的?在国外从事从药品和医疗设备开发的科研人员的收入是多少你们知道吗?可他们的平均收入依然低于医生。建国以来我国自行研究开发的一类新药不足十种,完全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没有一种,这种状况有多少人清楚?是什么原因?就是对知识劳动价值的蔑视! 

是不是每个患者都尊重医生的劳动呢?在门诊相当一部分看病不挂号?让他先去挂号他会说“我就问一问嘛,问一问也要挂号?或者说你说有病我就去挂,没病就不挂了,你们医生就知道钱?”医生的解答不算劳动吗?这种病人虽不占很大比例,但也不少见。对此医生们有意见不是那4块钱挂号费,而是病人对医生劳动的尊重。而且现在对医疗纠纷有80%的意见是迁怒与医疗服务态度,认为医生态度不好,就认为医生没有尽责任治病,自己不懂又不信任医生。就算挂了号,就自负“我交了钱,你就必须全心全意为我服务”,作为患者有多少人看病时考虑过医生在为你看病的时候还有许多人等着他们的服务,他们也要尽可能准时下班,不然孩子又要吃 
方便面过日子。 

如果说医疗消费与普通消费应该相同,我想80%的非医务工作者会表示赞同,但你们赞同的是什么?无非是要求得到的医疗服务和意外赔偿和普通消费相同,可有多少人认同医疗收费也按市场规律运行啊?!你们对医疗服务的这种要求合理吗?现在经常提倡的一个口号是“病人选医生”,这样把医生当作商品是对医生的尊重吗?病人可以选医生,但医生却不能选病人,这对医生来说公平吗? 

对于医生的态度我引用一位网友一份帖子“医生每天都要面对病人,每个病人都需要医生的同情,医生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同情。假象一下医生很有同情心。你痛苦万分地来到医院,医生看到你时先是抱着你痛哭流涕,你是什么心情?如果医生不问病情却不停地安慰你,你是什么心情?如果你痛的要死,医生却面带笑容,你又是什么心情?这样的医生才是该揍呢。此时医生的心情应该只有一种,就是 ‘平静’。当一个危重患者来到医院时,医生首先要做的是分析病人的病情,而不是先对他产生同情。家属通常很着急,但医生不能和家属一样,急的团团转。因为他和家属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医生是在工作。他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短时间内做出 
正确的判断,确定是什么疾病,排除不是什么疾病。此时不能有任何想法,包括同情。如果作为医生在这时有一点同情心他就是不合格的医生。手术后的患者不能进食,家属要不停的问‘能不能让他吃饭,他饿的很难受’。你也知道他很难受,同情他吗?吃饭后果是什么?只有医生清楚,所以医生就毫无同情心的告诉他‘不能吃饭’,若病人不听话有时医生可能会用些严厉的字眼,如‘你不听就自己医好了’,医生这样做是为谁好?难道是为自己吗?!。” 

患者及家属在指责医务人员态度不好时,常挂在最边的话是“医者父母心”,可医生真能成为患者的“父母”吗?当父母不开心时可能对子女淡漠不睬,当子女不听话时父母可以吼他们几句甚至扇几个耳光,医生可以这样吗?现在一些医生对患者摆摆面孔就已风起云涌、电闪雷鸣,还常常拳头加棍棒(而且还有很多人在旁击掌叫好),如果再吼几句、扇个一掌半掌的,那肯定翻天覆地,医生们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所以目前医生可不敢当病人的“父母”。 

患者希望得到好的服务是应该的,但要明确不同的服务应该有不同的收费标准,3元钱的诊金得到目前的服务已经远远超值了!!而且还有不少人咨询医生不挂号,叫他挂号就说医生向钱看或投诉医生服务态度不好。现在多数医院的院内会诊是不给收诊金的(政府定的),医生还不能晚到,特别是急会诊,有时是10余个专家同时参加抢救,对于他们个人来说都是义务劳动,这样的服务那里找?!如果多数医生接受病人的时候只想红包和回扣,不想把病治好,医院还能开下去去吗?病人希望医生负责任是对的,但医院里100%的医生对治病是负责的,只是在解释一些医疗问题上不能满足大部分患者的要求。很多患者家属在周末到医院了解病情,主管医生不可能 
每个周末都来上班吧?有时一些患者家属、同事为同一个问题三番五次问医生,或者今天哥哥、明天父母、后天妹妹或表哥,然后是叔叔、伯伯、舅舅、姨妈的,再后来又是单位领导与同事,每次都要从头解释病情,这算什么样的服务?医生辛辛苦苦为患者服务,病人给了医生什么?除了怨言就是牢骚!每个病人到医院都希望得到五星级的服务,但谁为这个层次的服务提供相应的支出??!!我国的人口占世界的22%,而我国医疗总支出(包括政府投入和所有病人自付的医疗费)为世界的1%,中国人的健康水平绩效在世界192个国家中排在第61位(数字引自《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看着这些数字,对我们的医疗服务还有多少可以指责的方?!。 

在医疗改革后,公费医疗受到极大的限制,病人看病自负部分大大增加,有多少人考虑过买商业医疗保险,让他来为你减轻部分负担,当然你投保的额度不同,享受的支付也不同。而我们患者动不动就说医疗收费贵,却没有想过生命与健康的价值。我有个朋友,其姐姐在美国生孩子,属于早产,母亲住院2周,孩子在保育箱里呆了4个月后出院,所有花费是24万美金(约200万人民币)。这样的收费就是在美国(税前年薪5万美金就算中产阶级),多数人也承受不起,更不要说在中国。那靠什么,就是靠商业医疗保险。 

一说到我们的医疗服务就有不少人拿欧美以及香港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他们经验来源于那里呢?多数无非是电影和电视剧,可真实情况他们能了解多少?网上有位在加拿大医院工作的华人的帖子说了那里的情况。我则说说英国和香港的例子。 有位朋友因意外腿骨骨折(闭合性)到政府医院就诊,急诊医生进行夹板固定和对症处理后告诉患者要做手术行内固定,但手术要等候排期,约5天左右,病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老实等着免费手术,二是自费到私人医院就诊。 在香港的政府医院看病是全免费的,住院还有伙食补贴,好不好,很多人一定说好!可要住院要符合条件才行,是否够条件当然医生说了算,就算住上了一般不超过2周,政府资源哪能随意享受。那里的医生入职收入约4万港元/月,高级医生(相当国内的主治医生)收入约8~14万港元/月,顾问医生(相当国内的副教授以上级的医生)收入20万港元左右/月,好不好,当然好。而那里的最低生活保障是3000港元/月。可那里的医疗服务如何呢?去急诊除非抢救,不然一样排队候诊,如果是慢性病想看专科医生,请预约!轮候期2个月左右,给医生送红包2万、3万,让他早点给你看,他会收吗?除非是蠢材,如果事情爆了,职业没有,还要丧失几百万港元的退休长俸。患者不想等那自便,私家医生和私人医院由你挑。举2个例子(均为我经治的患者)。1、患者甲第一次早我看病时,经检查诊断为乙肝、肝硬化,当时有轻度的黄疸和少量腹水,建议其住院治疗,甲要回香港,到政府医院就诊可以免费,于是开了2个月的药回去。半年后患者回来复诊,感觉略有好转,询问 
其在香港有无就医,甲说看了,但医生说没有大问题,不用住院,而且要2、3个月才能约到专科医生看一次,只好再回大陆。但检验结果表明改善不大,告之住院治疗才能解决问题,但甲依然坚持回港。约4个月患者又来复诊,问其在港有否入院,甲说政府的专科医生看后认为病情没有明显恶化,在家服药(主要是维生素类药品)即可。我再次帮患者复查,结果显示:肝功能变化不大,腹水有所增多,肝内发现一橄榄大小的肿物,考虑有肝癌。于是,再次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及入院检查治疗的必要性,可甲依然坚持回港治疗。半年后从其家属了解到,患者回香港后仍然没能获准及时入院,直到3个月后出现呕血,叫救护车后经急诊入院,入院检 
查:深度黄疸、大量腹水、肝内巨大肝癌(晚期已无手术价值),患者于诊断后约1个月左右死亡。2、患者乙,因疲乏、食欲差、皮肤黄染,到香港政府医院看病,初次检查血清胆红素水平为100左右(正常为17.1超过171属深度黄疸),医生认为无须住院,以后连续三次复诊,黄疸越来越高,由200、300,上升到400多,患者多次要求入院治疗,医生均认为暂时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表现不用住院(在香港政府资源要用在刀刃上)。患者没有选择只好回大陆(因为香港的私家医院收费很贵)治疗。接诊患者的时候,他对我说,最后一次在港看病时,他很想拿起凳子向医生砸去,不过他知道不能这样做。如果这些事例发生在我们的头上,其结局如何?我不敢想象! 

现有评论数:55

55
应该将此文放到非医务人员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6-11-2003 15:06:51 IP: 211.91.14.67


54
我曾经作为访问学者在香港研修,文内所提情况基本属实。 我为我们的政府和高级卫生行政机关而感到耻辱。为他们的无能而感到气氛。我们目前的医疗状况是失败的。 我们还要花很长时间(估计几十年),付出很高的代价 为医疗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而教学费。 而在这期间我们都是牺牲品。 欢迎与我联系:WANGENBODOR@163.NET 一名骨科医生
网友 耍大刀 发表于 06-06-2003 21:32:06 IP: 218.24.80.179


53
作者写出了作为一名医生的所有苦处和无奈,好苦呀,好无奈的过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有人说出了,好棒。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6-06-2003 09:38:48 IP: 220.170.38.159


52
文章写得很好,道出了我们医务工作者的心声!我举双手赞同!现在政府和社会对医务工作者要求太高了,简直把我们当作机器,一再强调超负荷的工作,却不给你加油。要求我们不准拿回扣,红包,可他们自己却克扣医院的拨款,工资,买车,修办公楼,吃回扣,贪污腐败。我们县的院长,副院长,局长,副局长都修有三四层楼的私房在黄金地段。请问大家都是工薪阶层,为什么我们当医生的就没钱修?我最瞧不起的就是当官的骗子装正经。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6-03-2003 01:36:34 IP: 61.188.245.118


51
基本赞同,建议考虑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医生组织,能真正成为医务人员的代言人和维权机构,增加医医及医患之间直接交流的平台,用实际行动缓解矛盾,世上没有什么救世主......
网友 一郎中 发表于 06-02-2003 23:38:39 IP: 61.234.133.17


50
如果大家都不匿名,这里还会更热闹!
网友 张瑞芳 发表于 06-02-2003 20:35:08 IP: 218.76.97.80


49
我好想哭,我刚参加工作1年。实习时以为能拿2000左右,现在在三甲等医院的湖南省儿童医院却只能拿1000左右。我们医院风气好,从不拿病人回扣,红包。但是药品回扣是有的,但我们下级没有。好累啊,当医生。可我是因为热爱才当医生的。我不怕累!但我想拿到我们应该得到的那一份(实在不过分)。回扣固然不好,但是总不能让上级医生也和我们一样每月1000多吧,他们都有家庭、孩子,怎么活????我省的价格是物价局定的,也不低,但我们医生的正当收入太少!很多人不得不去兼职卖药,甚至当“三道贩子”,为的就是想改善一下生活。长沙的生活水平不低,我的收入还没有售货员高(卖商品有提成)、的士司机高。只能超过效益不好的厂矿企业的工人。更不用和电信、银行等又轻松有有钱的单位比。可我们太辛苦,没日没夜地加班。病人家属总问:“你天天加班,加班费不少吧?!你的月收入起码有三四千吧!?”我告诉他们1000左右,没有一个人相信。看看他们的每日费用清单,是很难相信与我们的收入不成比例的。我觉得非典的唯一好处就在多发了100元补贴……算很对得起我们的了。我仍然爱医生这个职业。只想改善一下伙食!……
网友 我不匿名:我叫薛敦 发表于 05-26-2003 20:58:36 IP: 218.76.3.22


48
说的太好了!!要想办法把这篇文章推广到全世界!!用1000种语言,包括火星语。上班没一年,我已经受够了这提心吊胆没日没夜的生活。
网友 糖大怪 发表于 05-25-2003 23:35:42 IP: 61.187.253.67


47
我认为该作者说出拉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心声,我很早就想一吐为快,只是文笔有限。在此感谢作者。同时,也希望今后多写这方面的文章,让我们的人民知道我们的医务工作者在干些什么;不要盲目地听从煤体,要觉醒为什么会这样,那是我们的政府出拉问题。不是医务工作者的问题。小医生只能干好本职工作。其他的也不能奈何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23-2003 17:13:53 IP: 61.183.92.22


46
感谢你说出了广大医生的心声。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21-2003 21:54:36 IP: 61.187.44.193


45
张文康下台是我早就预料到的,只是我想他的上面一定还有类似的“闻糠猪”的存在。只可惜在菜市场不能买到“闻糠猪”肉吃。吃“闻糠猪”肉不生病的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20-2003 19:11:39 IP: 219.140.141.192


44
 说过:“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坚决站在患者一边!”话的人是猪,应该在菜市场。喜欢 “ 闻(文)糠(康)的不是猪是什么吗?”要不就是如同非典一样是变态的人  我想今后的医生是不是都要那双博士学位呀!!(医学和法学博士)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20-2003 19:07:06 IP: 219.140.141.192


43
看后我只想把它贴!贴!贴! 我贴!我到处贴!我贴。。。。。。 但我不知道看见这篇文章的人有多少? 还是我们在看吗? 在非典时期(上星期六值班)我还是遇上辱骂医生的患者家属。。。。。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9-2003 20:27:55 IP: 218.1.124.102


42
  这篇文章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它充分地道出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心声。媒体上批评指责医生的文章屡见不鲜,而真正为医生呼吁鸣冤的文章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建议将此篇文章推向各大报刊.杂志等媒体,让更多的人看到它。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7-2003 16:15:30 IP: 218.15.56.19


41
看了大家这些文章,真是心痛,我的心也在流血,我也是一名医生,有大家一样的认识,真是同志啊!只希望让那些“领导”们早点消失。不过,愿吴部长能帮我们平遭冤血,共同抗击好“非典”这一仗。重新树立大家的信心。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4-2003 00:22:05 IP: 218.6.153.47


40
各位同仁,你值24小时班还有补助。我以前没有听说过啊!当然我还毕业不久。在我们医院值班是没有补助的。呵呵。。。。。。。。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1-2003 14:40:50 IP: 61.150.186.30


39
做医生难,要当一个好医生更难,因为需要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0-2003 20:29:57 IP: 61.187.56.123


38
写的好,唯有此言! 我是一名研究生,上临床才三个月不到,已经哭了N次,头发白了不少。我绝对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医生,结果了......我们一个月280元人民币,差点就被病人打,我的态度绝对的好,病人的病好的慢,有气啊,只有在你身上出。有人帮你出头,真是笑话!你第2天还要心平气和的去查房。我们大年三十值班一分钱没有,还收5.6个病人。什么概念!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10-2003 20:11:18 IP: 218.104.145.2


37
补充一点,我觉得政府是造成医患矛盾激化的罪魁祸首,他们的官僚主义使得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医疗体制弊端重重,令人窒息。药品回扣的根源也在政府,中小制药厂遍地都是,研发能力低下,产品没有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品种少的可怜,同类的科技含量低下的品种却多如牛毛,你也做来我也做,生产极度过剩,为了生存,只有靠不正当竞争,药品回扣由此而生。在大家指责医生拿回扣时为什么不指责药厂热衷于给回扣呢?药品回扣喊了这么多年,政府其实对其中的微妙关系早就一目了然--真正的源头还在药厂,但如果让那些不靠回扣就不能生存的中小药厂规范竞争,任其倒闭、破产,各级政府就会少了许多税收来源,同时多出大批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安置,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才不会做这种事。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07-2003 17:41:39 IP: 218.73.96.176


36
大家都挺苦的,可是大家都没有放弃,我相信我们终究会赢来我们应得的待遇!
网友 发表于 05-06-2003 17:53:05 IP: 218.77.29.61


35
  我们是24小时值班,2天一次(急诊医生只有2人),值班费好多你们知道吗?7块一天,1月工资好多,400多块,吃饭都不够啊,我都想开私人诊所拉,(医院的医生不能在外面看病的).不过我们这里医生(不出医疗事故时)还算被人尊重.有时我们常常想为什么我们的收入不如卖菜或搬运工人呢?为什么呢?我们智商不够吗?还是不过勤劳啊!!搞不懂............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06-2003 01:22:13 IP: 218.88.242.54


34
文章写得好! 说到待遇,上述同仁的是好的了。你知道我们值一天班是多少钱吗?一线班3无一天,二线班2元一天,值班医生出诊后,二线班顶班没有钱,没有补休。你知道我们这里节假日上班是多少钱吗?一些医院是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每人每天,大大小小,护士、医生。高级、中级、初级,每人每天30无,没有补休。一些医院是只补休,没有钱,其实没有补休,因为就这几个人轮班,你休什么休。现在是抗非典时期,没有五一,没有星期六,没有星期天。我们的通知出来了,但没有说钱。谁也没有因为钱而不上班,你能说我们的医务人员不好吗?   借这次非典撤了卫生部长的职,其实早就该设了!一个不关心广大医务人员的部长,不为卫生人员讲话的人,口头上说是为人民利益的人(损害了医务人员,就进一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早就该撤了。你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吗,1981年的卫生津贴是9元钱,2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还是9元钱一个月,每月我们不知接触多少时间的传染病人,得到了什么保护吗?9元钱一个月的保护!在抗非典的战斗中,有哪个医务人员提出要钱才上吗?没有!把命都交给病人了,我们的部长为医务人员做了些什么呢?我们有一个县医院,共500多人,每年拔款是多少呢?财政拨每年9万元。市人民医院每年拨工资的20%。我们的院长说,要执行劳动法可以,只有扣除你们的政策性补贴,按前三项给你们发劳动法的工资。到头来,没有钱发,什么法都是假的。你说,从整体上来说,这医患关系有好的基础吗?尚有其他许许多多,说多了,得罪了某些官老爷,有好果子给你们吃!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05-2003 13:40:27 IP: 202.103.215.6


33
看了这篇文章我真想哭,这位仁兄说出了我们医生的心声~~~~~~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5-04-2003 20:57:45 IP: 218.77.38.133


32
卫生部张文康部长说过:“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坚决站在患者一边!”--------引用,终于下课了!!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27-2003 16:09:26 IP: 218.88.136.113


31
up-如果能让我有选举权的话,我一定选这位作者作为我们的卫生部长!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27-2003 16:05:52 IP: 218.88.136.113


30
如果能让我有选举权的话,我一定选这位作者作为我们的卫生部长! 前面有位同行说值班24小时有20元的补贴,而我们只有5元/24小时。连好一点的夜点也不够。劳动法在医疗界是最得不到体现的。只要求医护讲奉献。有谁来关心一下医护的心身呢?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27-2003 00:04:29 IP: 61.174.129.100


29
   有理有据,希望能在各网站发表。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26-2003 21:09:35 IP: 218.72.151.232


28
我认为讲得非常的好,非常真实,作者是一位帅才,卫生部长非他...,他能如此的了解广大医生人民,真正履行三个代表的言行,不知我们的所谓卫生部长是否在按三个代表办事,是否...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17-2003 22:37:24 IP: 211.146.114.83


27
天下最混蛋的就是共产党! 医生就不是人了,操!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15-2003 21:02:16 IP: 218.69.18.166


26
我是含着泪看完这片文章的,卫生系统的官老爷、媒体的臭嘴巴害了广大的医务人员,我们不能只怪患者,因为他们无知。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14-2003 14:57:22 IP: 218.73.119.220


25
应该让所有的人都有机会看到这篇好文章! 要让医务工作者有公平待遇,就要所有的医务工作 者联合起来!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4-12-2003 21:00:16 IP: 218.76.156.178


24
唉!!有什么办法?医疗官司每个医院都有,医院是干什么的?我们把救死扶伤放脑后,专打官司算了,“医疗纠纷举措倒置”学医是一辈子的事,在中国还得是个法学博士才行。晕啊!!什么是“弱势群体”?!!医生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啊!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22-2003 22:00:49 IP: 218.75.228.24


23
作为一名医学生,希望看到大家都能为中国医务界的将来振臂高呼,否则在现在的机制下中国的医学和医院很难发展,我们的将来也堪忧。都说医生有钱,可是家中没有学医行医者的老百姓们,又怎么知道其中辛苦和风险?
网友 高岩 发表于 03-21-2003 16:38:27 IP: 218.21.121.174


22
卫生部的老爷们应该好好看看反省反省不要只知道对付医生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21-2003 11:06:46 IP: 61.190.40.102


21
我是一名小医生,在病人面前没有地位,平时根本不敢想品尝休假的滋味,天天晚上还要想想手术的过程有无不对,我天天晚上要看书到12点后才睡,我决不骗人,要不没有时间看书,白天都用来解释病情,女朋友更是没有时间去陪,英语!哪有闲心去被,我的待遇和我初中毕业的表哥一样,他下班了可以回家猛睡,忘了告诉大家,我表哥是个印刷工人,各位医学前辈,要想解决现状不能靠上边,因为他们是政客,用心只在其位,最好建个协会,医师协会!!!一个眼科小医生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15-2003 17:04:44 IP: 210.22.192.209


20
今日读了此文,甚感相见恨晚,今才见此佳作。感谢你道出了全体医务界同行的心声!  我准备把这篇文章转发到卫生部网站去。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14-2003 21:15:05 IP: 61.188.210.242


19
其实说了这么多别人仞然以为你在辩解, 为什么?因为能写出那些报道的人相对医学界来说是“白痴”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08-2003 18:31:51 IP: 202.102.29.102


18
希望有关部门真的能够重视笔者的种种观点,尤其应该规范媒体,凭什么他们不付法律责任地乱点江山,钱钟书说的好,以前不识字上了不识字的当,而今识字了却上了印刷品的当。谁说老百姓上的不是有些印刷品的当呢?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08-2003 18:24:32 IP: 202.102.29.102


17
说得好做医生 太累!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06-2003 21:29:23 IP: 61.160.27.160


16
真正为医生说句公道话。我也是一个医生,我真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在羊城晚报上发一发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3-05-2003 00:05:37 IP: 61.149.19.210


15
医生的锦囊妙计(续) 11。全面书写手术通知单,并详细向患者家属解释,把他吓着了不敢签字你宁肯不做了。   12。若手术是你主刀,活写手术记录(我的阑尾手术记录就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既未伤到 周围组织器官,也无过多出血,更无清除不彻底的记录文字)。若你是一助,照实记录并 交由主刀大夫过目,他不同意就让他批改后重抄后让他签字。   13。出现他科问题则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要求会诊大夫留详细会诊记录并照行之,切勿班门 弄斧。   14。妥善保留各种检查单及会诊单以免其他(本科或外科)大夫改写。   15。不必相信下级医疗单位的检查单及诊断治疗方案。   16。诊断证明一定要与病案一字不差。   17。出院时填写治疗效果须谨慎,例太多,不胜枚举,勤问上级大夫。   18。"出院嘱"宁多勿少。该写的一定要写,出院后此患者执行不执行是他的事。   19。留一个自己的病案周记,免的病人告你时你都想不起来他是谁。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8-2003 22:35:43 IP: 203.169.174.55


14
医生的锦囊妙计 1。门诊或急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模糊,留回旋余地,如"发热原因待查"等。   2。住院部收治后再次详细问诊及查体,莫以门诊为准,门诊诊断仅作参考。   3。部分患者(车祸,暴力伤,医保,社保等须由第三家负医疗费用)的病例禁止学生书 写。   4。扩展入院常规检查,以免部分入院时即存在的疾病因未查出而导致患者认为"住院期间 因医疗错误所至"。 凡患者拒绝之检查(包括颅脑CT,各项血生化,乃至肛门指诊(这可 交由学生练习))须于病程记录描述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加带"后果自负"。   5。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   6。详细而且有选择的记录患者及家属的于病情治疗不利的要求及行为,部分要求其签 字。   7。按治疗的要求书写病案,而不是按实际情况书写。如感染创口至少每日换药,其余可按 其是几级手术,几级愈合分别对待,病案须如此记载,但实际你根本忘记了换药是另一回 事。   8。每次的检查及治疗都要上医嘱(搭车开给自己的检查及药除外),患者未行或拒绝的勿 忘记入病程记录并于医嘱停止执行。   9。自己管好自己的病人,禁止他人管理,别帮熟人的忙,你和他熟但患者也是和他熟不是 和你熟。上级医师的指示一定照做,切记将其分析及医嘱纳入当天的病程记录。这是为推 卸责任而采取的弃帅保车法。   10。该下病危下病危,该下病重下病重,然后让家属签字,若他死了,你有已通知家属的 证据,若他侥幸活了,你更不会有事。但死亡通知你不要乱签,涉及到一些善后处理的法 律知识。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8-2003 22:34:16 IP: 203.169.174.55


13
文章为医务人员说了公道话,作为一个从医四十多年老医生,我向作者表示谢谢。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卫生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8-2003 18:30:33 IP: 218.6.45.5


12
作者所举的有关香港的医疗情况属实!!
网友 一个正在香港做访问学者的人 发表于 02-28-2003 12:25:16 IP: 203.169.174.55


11
作者有大将之风范,佩服!佩服!!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8-2003 12:20:44 IP: 203.169.174.55


10
文章证据充足,深入浅出,引经据典,以理服人,虽然言辞有些微偏激,但仍堪称经典之作!! 原以为自己就是为改善医生的处境的有力呐喊人,今天才发现有了一个实力派的“同志”。建议大家广为传看!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8-2003 12:12:27 IP: 203.169.174.55


9
精辟。我现在每天8:00~8:30查房,换药。8:45以前开完医嘱,然后两台手术,然后写2~3份新病历,每天如此!基本上要到16:00,还得值班。没有任何休息天。本科毕业好几年工资不上1千。医院规定手术差错医生负责!!我作mong都想转行。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6-2003 20:03:18 IP: 61.136.244.69


8
我是一位多年的 眼科医生,很有同感.我周围的年轻医生都在积极的跳槽,因为干的太吃力了.我们应该呼吁得到我们应有的地位.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20-2003 00:01:54 IP: 61.190.163.100


7
能实话实说,敢于倾吐医务人员的心声,有望能得到支持和重视。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18-2003 22:51:33 IP: 218.76.21.50


6
很有道理,并不偏激!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18-2003 10:24:51 IP: 61.187.88.103


5
阅览后真是感慨万分。  1、钱的问题:想现在美发厅、酒店、商场可以一掷千金的消费,但面临医疗的时候,却为3、5元钱而抱怨。医生平时值班加班,周末查房,节假日值班,是常事,没有相应的休息。论钱可能有点俗,但说出来也不好意思,15元/24小时,这还较其他医院多5元。更别提24小时内的随点随到的辛苦,和没办法顾及家庭。  2、高风险:大多数医生可以说尽职尽责,即使这样,仍有所谓“如履薄冰”的感觉。对自己的职业,没有所谓的惬意,而是一种不安定的感觉。有医务科长说:一旦病人投诉,不许解释,完全是医生的责任!!”是领导的策略,把医患的矛盾转嫁到个人身上,正如“衡阳事件”。  3、高度责任:即使是主任医师,也知道:节假日不要跑的太远,以便随叫随到。反正,你一旦是医生,你就24小时是病人的医生,你就一辈子是社会的医生,疲惫的心抽空看看也许有怨言的家庭。 4、高危险:正值广东发生“非典型肺炎”之即,报道元旦时就有发现,现有305人发病,105人是医务人员。我想社会应该知道医务人员的巨大牺牲了吧,不是十分敌对吗?关键时候是谁在承担着社会安康的重负?我是眼科医生,每年面临红眼病的治疗,对于这种传染性的疾病的直接接触,你是应该的,你24小时看病是应该的,但你一旦被传染的话,就被取笑,被议论注意不够。多谢批评,只想请站者说话不腰疼的人来值24小时的班,一天看80个病人,每个都洗手,熟睡是不揉眼。 n、高学历:硕士是最起码的。业余时间要学习。 我想医生群体的利益应该从每个个人作起。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13-2003 10:37:37 IP: 61.144.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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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作医生节假日,周末都必须查房,换药,做手术,值班.想休息,度假,旅游都没有机会!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10-2003 21:09:44 IP: 61.136.227.143


3
同意你的看法 作为一名医学生,确实觉得我们和无辜。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09-2003 13:44:05 IP: 211.147.63.2


2
90%赞同!说出了我们的心声!作者是消化科专家?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07-2003 20:59:24 IP: 218.89.28.42


1
有道理,有偏激.:)
网友 一帆 发表于 02-07-2003 18:40:45 IP: 211.98.62.57


-27
有道理,有偏激.:)
网友 匿名 发表于 02-07-2003 18:39:58 IP: 211.98.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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