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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分享  点击数1412  更新时间:2012/4/2 17:19:48  文章录入:liqiaolin  责任编辑:liqiaolin

 

 

角膜裂伤临床路径
(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角膜裂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角膜全层裂伤(ICD-10:H05.302)。
行角膜裂伤缝合术(ICD-9-CM-3:11.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2006年版)。
1.眼部外伤史。
2.症状:眼部刺激症状。
3.体征:角膜全层裂伤伴前房形成不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2006年版)。
行角膜裂伤缝合术(ICD-9-CM-3:11.51)。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H05.302角膜全层裂伤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眼眶X片或CT;
(2)必要时加查胸片、心电图;
(3)必要时加查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七)手术日为入院第1天。

1.手术前准备: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清洁结膜囊。
2.行角膜裂伤缝合术。


(八)术后用药。

1.建议全身使用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可考虑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2)儿童:一日量为20-30mg/Kg体重,分3-4次给药;
(3)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4)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眼部局部使用药物:
(1)抗菌药物眼药水: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妥布霉素眼药水;
(2)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药水;
(3)非甾体药物滴眼液:双氯芬酸钠眼药水;
(4)1%阿托品眼膏。
3.防治术后出血(必要时)。

(九)术后检查。
1.角膜伤口愈合情况、前房深度、眼压;
2.眼部炎症反应情况,有无角膜后沉积物(KP),前房液闪光(TyndaⅡ),前房内渗出物,出血、瞳孔有否粘连。


(十)出院标准。
1.角膜伤口闭合,前房形成。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中角膜伤口愈合延期,或因炎症反应加重或前房出血等合并症, 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2.若眼部CT显示有明确球内异物,合并眼内容物脱出、晶体皮质外溢或术后炎症反应进行性加重,有眼内炎趋势,退出此途径,进入相关途径。                                                         
3.需全麻时不进入路径。


(十二)参考标准费用:2000-3500元。

二、角膜裂伤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角膜全层裂伤(ICD-10:H05.302)
行角膜裂伤缝合术(ICD-9-CM-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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