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分析抗青光眼术后仍需实施二次或多次与滤过相关手术治疗的主要原因。方法 回顾性研究我院2001.5——2006.4行抗青光眼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后针对以眼压升高为主再次实施手术干预措施的病例。结果 538例,752眼实施各种抗青光眼手术、术后发现眼压再次升高,经药物治疗或滤过泡针刺分离术等治疗无效,且伴有视功能进一步损害,而需实施二次或多次手术干预的患者45例(45/538,占8.4%)51眼。年龄11—80岁,眼压升高的时间距第一次抗青光眼术后最短2天,最长6年,再次手术跟第一次手术后的时间,最短1周,最长10年。眼压28—60mmHg手术方式:小梁切除术(包括联合应用抗代谢药物丝裂霉素C及巩膜瓣可拆除缝线技术)31眼,滤过术后并发睫状环阻滞型青光眼既恶性青光眼(其中3例3眼为术后1—3个月迟发型恶性青光眼)手术抽玻璃体水囊联合前房粘弹剂成型术或联合晶状体囊外摘除术、前房角分离联合晶状体囊外摘除术6眼(手术干预6/538.1.1%)激光睫状体光凝术3眼,眼球摘除术1眼,术后5年,行滤过泡修补术1眼。51眼中2眼分别行三次手术,1眼先后行五次手术(其中3次为小梁切除术,2次为滤过道粘连分离及瘢痕切除术)其余均行二次手术。抗青光眼术后仍需实施二次或多次手术干预措施的主要原因:(1)术后功能性滤过道的粘连及瘢痕形成,导致房水有效滤过量的减少眼压再次升高,38例(38/45占84%)它与年龄、青光眼类型高度相关。(2)滤过术后并发睫状环阻滞型青光眼6例(6/45占13%);(3)其他因素占3%。结论 抗青光眼手术后防止滤过道瘢痕形成,维持房水的有效滤过量,仍是提高手术成功率的重要环节;及时有效的治疗恶性青光眼,特别是迟发型恶性青光眼避免致盲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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