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激光治疗的临床回顾性研究
作者:崔燕辉  …  文章来源:北京市普仁医院 100062  点击数1407  更新时间:2004/5/30  文章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目的:了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接受早期(非增殖期)激光治疗以后的疗效和病程发展。方法:对1998年~2000年间在北京同仁医院接受激光治疗,病历资料完整的150例背景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III期(BDR-III)的病例(256眼)进行门诊病历的回顾性研究。以激光治疗方法不同将本组病例分为后极PRP(轻型PRP)组和标准PRP组,分别对应荧光造影诊断单纯背景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III期和增殖前期(PPDR)病例。分析激光治疗后2年内的病变进展和重复治疗情况,以荧光眼底血管造影报告为评估指标,分析上述两组病例在接受激光治疗后病情的变化。结果:150例(256眼)早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病例经后极PRP和标准PRP治疗后:后极PRP组89例,168眼治疗后病变稳定无进展的105眼(62.5%),未发生视网膜或视盘新生血管而接受补充激光治疗的37眼(22.0%),进入增殖期者26例(15.5%),其中5例(2.9%)因玻璃体出血接受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标准PRP组61例,88眼治疗后病变稳定无进展的46眼(52.2%),未发生视网膜或视盘新生血管而接受补充激光治疗的19眼(21.6%),进入增殖期者23例(26.1%),其中8例(9.1%)因玻璃体出血接受玻璃体切割手术治疗。Χ2检验两组间在病变稳定和进入增殖期两种水平p<0.05,有显著性差异。两组首次激光治疗后最佳视力比较:后极PRP组视力稳定者113眼(67.3%),改善(提高2行以上)者24眼(14.2%),减退(下降2行以上)者31眼(18.5%),标准PRP组视力稳定者57眼(64.8%),改善(提高2行以上)者11眼(12.5%),减退(下降2行以上)者20眼(22.7%),行×列χ2检验两组在各水平均无显著性差异。后极PRP组接受2次激光治疗时间平均为30.5±2.65个月,标准PRP组平均为26.2±3.35个月,做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p<0.05,两组间有显著性意义。结论:早期接受激光治疗可以延缓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病情发展,比较而言,在进入增殖前期之前完成后极PRP治疗效果较好,但对于视力改善,两种激光方式无明显的作用和差别。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