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6岁儿童盲和低视力病因的流行病学研究
鹿庆1,郑远远2,孙葆忱2,崔彤彤2,胡爱莲2
1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辽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28号,110034
2 北京市眼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崇内大街后沟胡同17号,100730
目的:评估北京地区3-6岁儿童盲和低视力的原因
方法:本研究是以人群为基础的患病率研究。17699名3-6岁的北京常住儿童参加了此次由北京市卫生局组织的调查活动,上述儿童均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眼科医生给予全面的眼科检查。盲和低视力的定义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
结果:本研究共发现19例视觉严重损害的患儿,其中14例为低视力,患病率为0.79‰;5例为盲,患病率为0.28‰。 导致视力严重损害的原因分别为遗传性因素(先天性小眼球、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眼球震颤和白化病), 占全部致残眼病的63.2%;弱视占21.1%;球后病变占5.3%;原因不明占10.5%。
结论:儿童视力残疾(盲和低视力)的首要原因是眼球震颤(包括先天性和继发于白化病的眼球震颤),其次是弱视和先天性白内障。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营养不良和感染并不是导致中国儿童视力残疾的主要因素,遗传因素是北京地区3-6岁儿童视力残疾的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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