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斜V征并先天性脑室畸胎瘤致纠纷一例体会
河南登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邮编452470
王学忠
患者2007年4月份诊断为外斜V征,观察6个月无变化,于2007年10月做斜视矫正术,术前矫正视力正常,眼底正常,无眼球运动麻痹,故未做脑部检查。术后一个月,出现精神症状后确诊为先天性畸胎瘤。患者家长以斜视是由脑瘤所引起,由于医院误诊而误作斜视手术为由,与医院发生纠纷。作者认为:患者术前如果做磁共振检查,会早一些时间发现脑瘤,但患者术前无神经系统症状,矫正视力正常,眼球运动正常,没有磁共振检查指征,观察6个月斜视度无变化,才行斜视矫正术。此例纠纷提示临床:斜视术前要排除脑部病变,手术时机要慎重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