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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学纠纷的预防与医患交流技巧
作者:张朝凯  …  文章来源:台湾诺贝尔医疗机构   点击数444  更新时间:2011/5/13 11:58:00  文章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壹 医疗事故的种类 一、 医疗纠纷可分两种(一) 广义的医疗纠纷:凡因医病关系引发的一切争议,自患者从就诊挂号到诊疗结束中,每一个阶段都可能发生医疗纠纷。(二) 狭义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medical incident):医疗伤害责任归属的争执。二、 非医疗过失的医疗风险(一) 医疗不幸(二) 医疗意外。贰 医疗过失的预防 一、 过失为注意义务之违反过失或故意刑法规定 (一) 医师客观主义义务(应尽之注意)(二) 医师主观主义义务(结果预见可能性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二、 医疗过失之类型(一) 医疗错误案例(Medical error):1.医疗技术错误。2.诊断错误。3.治疗处置错误。(二) 擅自执行医疗业务案例(三) 医院管理疏失案。参 台湾医疗纠纷现况分析 一、 医疗医纠产生原因分析 (一) 医疗结果不满意(二) 医疗行为不满意(三) 医疗费用不满意二、 调处失败原因之分析(一) 开价过高(二) 各说各话(三) 再研议(四) 病方未出席。肆 结论 一、 善尽告知的义务:对所有的相关疾病可能的后遗症、不幸的结果事前都要说清楚讲明白,否则,当初为什么都没说?事后再多的原因解释都没用。二、 对已知的疾病状况,有无积极防范治疗都要在病历中记载清楚。三、 对病患任何状况,应注意、该注意、有注意并加防范,也应清楚的在病历中记载说明。四、 其它医护人员、第三者的左证记录也应该清楚记录,否则空口说白话,如何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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