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较I期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与II期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后疗效,探讨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的合适手术时机。 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院2006年1月―2009年6月收治的各种眼球内异物69例,按手术干预距外伤时间早晚分为I期和II期,受伤至手术时间在0-48小时为I期,受伤至手术时间在48小时以上为II期。其中I期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33例,II期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36例。均采用玻璃体切割联合眼球内异物取出术,根据合并症的不同,联合施行视网膜复位或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眼内光凝和眼内填充等手术。分析手术时间对术后视力,术中并发症,术后并发症及预后的影响。 结果 所有眼球内异物均一次手术成功取出。术后视力,I期治疗组最低视力:手动/眼前,最好视力:0.8;视力≥0.05者30例。II期治疗组最低视力:光感,最好视力:0.8;视力≥0.05者29例。盲目发生率:I期治疗组10%,II期治疗组19.4%,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II期治疗组较I期治疗组盲目发生率高。眼内炎发生率:I期治疗组3.03%,II期治疗组11.11%。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I期治疗组0.00%,II期治疗组5.56%。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视网膜裂孔产生率:I期治疗组6.06%,II期疗组16.67%。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暴发型脉络膜出血:I期治疗组:9.09%,II期治疗组:8.33%。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 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是治疗球内异物的良好的手术方式。为防止并发症对术后视力影响,应强调尽早行玻璃体切割眼球内异物取出手术。但应综合分析,根据眼内炎症的反应、异物的性质及玻璃体视网膜情况决定手术时机。玻璃体切割联合球内异物取出术后视力恢复与外伤严重程度有重要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