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观察外伤所致的外旋斜视的手术治疗效果。
方法 11例外伤后致外旋斜视患者,术前术后同视机、双马氏杆等检查其斜视度,7例行上斜肌矢状移位术,3例行上斜肌折叠术,1例行下斜肌部分切除术。
结果 7例行上斜肌矢状移位术的患者,术前均主诉以下方视野为主的复视,同视机检查从上方至下方外旋度数逐渐增大双马氏杆法检查上方注视野外旋≤10°,正前方注视野外旋10°~ 20°,下方注视野外旋15°~ 20°。术后3个月示上方注视野内旋2.3°,正前方注视野外旋1.2°,下方注视野外旋4.9°。3例行上斜肌折叠术的患者,术前伴明显的垂直斜视,双马氏杆法检查上方注视野外旋10.5°,正前方注视野外旋10.3°,下方注视野外旋14.5°, 术后3个月示上方注视野外旋1.7°,正前方注视野外旋1.4°,下方注视野外旋2.3°。1例行下斜肌部分切除术的患者术前下斜肌功能明显亢进、以上方视野为主的复视,术后下斜肌亢进消失,复视减轻。
结论 外伤所致的外旋斜视根据术前检查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手术效果确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