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睫状体光凝联合玻璃体腔内注射Avastin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临床观察
作者:龚玉静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点击数227  更新时间:2011/9/13  文章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目的 观察睫状体光凝联合玻璃体腔注射Avastin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疗效和安全性。
方法 回顾性分析25例(29眼)行睫状体光凝术联合玻璃体内注射(1.25mg/0.05ml) Avastin的新生血管性青光眼。患者随访4~6m,观察治疗后眼压、视力、眼部自觉症状、虹膜新生血管及并发症情况。
结果 光凝后3d平均眼压为(20.6±6.7)mmHg (1 kPa = 7.5 mmHg), 在随访结束时眼压为(16.8 ±1.7)mmHg,与治疗前(43.7±9.8)mmHg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后视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睫状体光凝术第2天所有患者疼痛缓解。21例(24眼)虹膜新生血管均在注射Avastin后3d内消退;另3例(4眼)经再次注入Avastin,新生血管全部消退。睫状体光凝术后7例(7眼)出现前房出血,3~5d后吸收;术后反应轻,1w后消失;随访期间未发现眼球萎缩、玻璃体出血、视网膜脱离和眼内炎、并发性白内障等并发症发生。
结论 睫状体光凝术可以迅速控制眼压,减轻病人痛苦。玻璃体内注射Avastin可明显消退虹膜新生血管,二者联合,对治疗虹膜新生血管性青光眼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方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