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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如何来重新认识青光眼的防治
作者:赵家良  文章来源:北京协和医院  点击数734  更新时间:2011/9/13  文章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过去20多年有关青光眼知识的积累,连同历史上将“青光眼”这个词用来代表不同状态的一组疾病的情况,已对青光眼定义的理解产生了实质性的差别,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和认识青光眼的定义。近年来“青光眼”这个名词已经标准化地用于开角型和闭角型青光眼,其特征是视神经结构的损伤。实际上,无论是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还是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在发生视神经结构损伤之前,就已经出现临床上可以见到的改变。原发性青光眼的发生、发展过程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应用连续体的概念可以根据所处理的青光眼在“连续体”内的特殊位置来进行诊断、治疗,也可以应用连续体的概念来评价青光眼控制项目的处理策略。在当前,原发性青光眼应当是我国防盲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应当根据我国不同地区的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控制青光眼的计划。我们应当通过临床途径和公共卫生途径来做好原发性青光眼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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