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观察早期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中度视神经损伤的时效关系。 方法 健康清洁成年Wistar大鼠144只,分正常对照组、损伤对照组、伤后2 h、4 h、6 h、8 h、12 h、24 h 应用甲泼尼龙(MP)6个时间点治疗组(每组18只)。显微血管夹球后2 mm处夹视神经10 s造成中度视神经钳夹伤。治疗组分别在伤后2 h、4 h、6 h、8 h、12 h、24 h开始给予MP,首次30 mg.kg-1尾静脉注射,以后按5.4 mg.kg-1.h-1给药,每6 h一次,至开始治疗后48 h。损伤对照组尾静脉注射同等容量的生理盐水。各组于伤后4 d、7 d和14 d三个时间点F-VEP检查,取材行视神经、视网膜局部病理组织学观察、RGC计数及RGC凋亡检测,每个时间点每组6只动物。 结果 伤后4、7、14天,各治疗组视神经损伤局部病变较损伤对照组轻;伤后7d和14d,治疗各组视网膜各层病理损害均较损伤对照组轻;伤后4、7、14天,治疗各组RGC计数均显著高于损伤对照组(P<0.05),损伤对照组RGC凋亡率均高于各治疗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均P<0.05);伤后2h、4h、6h、8h和12h治疗组,P波潜伏期延迟和波幅降低与损伤对照组比较均较轻,差异有显著性(P<0.05)。伤后2 h、4 h、6 h治疗组与8 h、12 h、24 h治疗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但2 h、4 h、6 h治疗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中度视神经损伤后,早期给予大剂量糖皮质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是确切有效的;6h内开始给予甲泼尼龙冲击治疗效果最好;12h内开始给予治疗,仍可明显减轻视神经损伤程度和促进恢复;24h开始治疗,仍有疗效但效果较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