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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干眼危险因素的对照研究
作者:杨燕宁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点击数320  更新时间:2012/9/13  文章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目的 探讨干眼的危险因素,为干眼的科学预防及其病因学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病例对照研究,对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确诊的556例干眼患者,按照年龄和性别1:1匹配,选取同期门诊或病房非干眼病人556例对照研究,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和相关检查(包括裂隙灯检查、泪膜破裂时间、Schirmer试验、角膜荧光素染色)获取资料。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包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丙肝(OR=5.95695CI2.028-17.497)、结缔组织病(OR=2.28495CI1.631-3.197)、创伤后应激障碍(OR=1.75095CI1.144-2.678)、绝经后雌激素治疗(OR=1.94595CI1.022-3.700)、放射治疗(OR=6.829 95CI1.394-33.448)、抗组胺药(OR=2.13395CI1.452-3.134)、角膜接触镜(OR=6.38095CI2.071-19.657)、视频终端(OR=2.69595CI1.399-5.192)为干眼的独立危险因素;经常食用Ω-3脂肪酸类食物(OR=0.48695CI0.283-0.835)可能为干眼的保护因素。
结论
干眼的独立危险因素为丙肝史、结缔组织病史、放射治疗、绝经后雌激素治疗、抗组胺药、角膜接触镜、视频终端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经常食用含Ω-3脂肪酸类食物是干眼的保护因素。本研究结果将有助于临床预防与治疗,对降低干眼的患病率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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