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干眼的危险因素,为干眼的科学预防及其病因学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病例对照研究,对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确诊的556例干眼患者,按照年龄和性别1:1匹配,选取同期门诊或病房非干眼病人556例对照研究,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和相关检查(包括裂隙灯检查、泪膜破裂时间、SchirmerⅠ试验、角膜荧光素染色)获取资料。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包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丙肝(OR=5.956,95%CI:2.028-17.497)、结缔组织病(OR=2.284,95%CI:1.631-3.197)、创伤后应激障碍(OR=1.750,95%CI:1.144-2.678)、绝经后雌激素治疗(OR=1.945,95%CI:1.022-3.700)、放射治疗(OR=6.829 ,95%CI:1.394-33.448)、抗组胺药(OR=2.133,95%CI:1.452-3.134)、角膜接触镜(OR=6.380,95%CI:2.071-19.657)、视频终端(OR=2.695,95%CI:1.399-5.192)为干眼的独立危险因素;经常食用Ω-3脂肪酸类食物(OR=0.486,95%CI:0.283-0.835)可能为干眼的保护因素。 结论 干眼的独立危险因素为丙肝史、结缔组织病史、放射治疗、绝经后雌激素治疗、抗组胺药、角膜接触镜、视频终端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经常食用含Ω-3脂肪酸类食物是干眼的保护因素。本研究结果将有助于临床预防与治疗,对降低干眼的患病率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