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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近视与生理性调节
作者:陈秀云  文章来源:天津眼科医院  点击数2994  更新时间:2005/6/15 15:23:35  文章录入:天津眼科  责任编辑:毛进
目的:分析少年儿童时期的近视眼戴光学矫正眼镜后的视力,屈光度,生理性调节及相关因素与戴镜时间的关系,变化和对其生理性调节的影响,以寻求可能预知预防或控制近视眼发展的有效措施。 方法:对18岁以下的儿童先做表屈光及外眼检查,对于15岁以下,视力低常的儿童用复方托品先胺麻痹睫状肌后,进行检影验光结合主观试镜,检查确定屈光度,一周复查。按其调节超前或滞后及不同眼位表现分别确定全矫正或低矫正。对于年龄在7岁以下裸眼视力在0.6以上近视度在-2.00度以内的和 10岁以下近视屈光度在-2.00D以下的患儿自然分成配镜与不配镜2组,11岁以上者均配戴眼镜自然分成常戴与不常带两组,嘱3个月~半年复查。观查时间3年。 结果:观查对象276例,3-10岁以下的40人11-14岁以下的91人,15-18岁以下的145人,初戴时的近视度,为0.50~9.00D,复查屈光度,0.75~11.00D均长1.75D戴镜时间最长10年,最短1年,初戴镜有头昏不适者102人,配后不常戴者115人,初戴时的平均矫正视力0.9,复查时矫正视力1.2。结论:10岁以下年龄组中单纯近视眼的早期戴镜效果远不如高度近视眼的效果,高度近视眼的光学镜片的视力矫正越早越好,可有效的提高幼儿视觉敏感度,刺激调节与辐辏的正常化,促使低龄儿童眼睛的正常化,而在单纯性近视眼中,低龄化的早期配戴并不能有效的控制和阻止近视眼屈光度的增加,眼镜的早期配戴干预不仅扰乱了少儿正在发育期的生调节,而且还刺激和增加了调节与集合的异常化.要针对少儿近视的生理特点及个体化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光学矫正和视觉训练。近视眼的发生和发展与患者生理性调节的使用及用眼习惯,与验光结果的准确度和镜片的清晰度有关,与近视眼镜的过早配戴有关,与发病年龄及戴镜时间,配镜的准确度有关,发病年龄早,过高或过低的矫正,均促使近视度的增长加快,舒适的视觉效果,双眼视觉的协调配合,是促进生理性调节正常化的前提,也是维持或减缓近视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不能使少儿的近视眼镜代偿了生理性调节,一定要注意规范验光的具体内容,严格处理验光处方的加减,刺激青少年生理性调节的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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