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对白内障患者行超声乳化摘除联合植入可调节和多焦点人工晶状体后的拟调节力进行比较。方法: 将55例68眼行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联合植入不同类型人工晶状体的患者随机分为二组,I组为可调节人工晶状体植入组(简称1CU组):27例(31眼),植入1CU型可调节人工晶状体,平均随访时间13.35±1.93月;II组为多焦点人工晶状体植入组(简称多焦组):28例(37眼),植入Array SA-40N多焦点人工晶状体,平均随访时间22.83±1.72月,观察两组术后的拟调节力。结果: 两组患者术后均具有一定范围的拟调节力,经统计学处理,1CU组视远及视近拟调节力范围与多焦组相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 可调节人工晶状体和多焦点人工晶状体均可为患者提供一定范围的拟调节力,使人工晶状体的作用更接近生理性晶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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