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KTP 激光切割和高频电灼鼻泪管重建术的临床评价
作者:张翼飞 王…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医学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点击数1150  更新时间:2006/6/8 10:01:38  文章录入:sdtxxkj  责任编辑:毛进
KTP 激光切割和高频电灼鼻泪管重建术的临床评价 张翼飞 王智崇 李辰 徐锦堂 郑通枢 刘春民 暨南大学医学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应用 KTP 激光或高频电进行鼻泪管重建术治疗慢性泪衰囊炎均取得满意的疗效[ 1-4 ],但尚未见有对照研究。我们运用前瞻性、随机对照和临床追踪法对两者的临床效果作对照研究,报告如下。 材料和方法 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3 月共收集了慢性泪囊炎患者 60 例( 69 )眼,其中男性 13 例;年龄 8-73 岁,平均 34 岁。 60 例患者随机分成两组,每组 30 例,其中激光治疗组 34 眼,高频电治疗组 35 眼。所有患者均行鼻腔详细检查,部分作泪囊碘油造影。 手术器械 ①  KTP ╱ YAG 外科激光治疗系统:美国斯柯普激光公司( LASERSCOPE )产品。配有直径为 0.6 mm的石英下玻璃光导纤维探头。我们术中只应用指示光源和 KTP ╱ 532 激光。 ②  WZC-1 型泪道治疗仪:昌邑市同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高频电治疗仪(主机)和泪道成型探针(探针)组成。 手术方法 ① 激光切割术: 1% 地卡因眼水作结膜、泪道和鼻粘膜表面麻醉,用麻黄素收缩下鼻甲粘膜,再行滑车下和眶下神经阻滞麻醉。扩大泪点,常规泪道探通冲洗,明确鼻泪管阻塞程度和性质。然后将光导纤维探头从上泪小点探通泪至下鼻道。在光导纤维探头端的 H e —N e激光指示光源的引导下,用棉签头端填塞在下鼻道和鼻泪管开口处。使用 KTP ╱ 532 激光,功率为 8 ~ 14W , 以 1 秒钟脉冲式通过光导纤维探头在鼻泪管阻塞或狭窄处重复后退时照射 33—80 秒眼, 感觉鼻泪管无明显阻力后即可拔出光导纤维, 再冲洗泪道证实畅通 [ 1 - 2 ] 。 ② 高频电灼术:用泪道治疗仪探针按常规探通鼻泪管,然后电灼成型膜鼻泪管 [ 3-1 ] 。麻醉及泪道等步骤同 1 。 术 后 处 理 ① 的确当眼水滴眼, 6 次╱日;麻黄素和可的松滴鼻液滴鼻, 4 次╱日,共 2 周,以减轻泪道粘膜水肿和反应。 ② 1% 庆大霉素 — 地塞米松溶液加压冲洗泪道,有较多分泌物者用庆大霉素溶液和糜蛋白酶溶液冲洗,隔日 1 次, 1 周后改为每周 2 次,术后 3 周改为每月一次,持续 3 个月。 结 果 疗效判定标准:①治愈:溢泪、流脓不明显,冲洗泪道通畅。②好转:溢泪、流脓明显减轻,冲洗泪道通畅或加压后通畅。③无效:溢泪、流脓未减轻,冲洗泪道不通。治愈和好转为手术成功,二者相加计有效率。 两组共 60 例患者中随访了 57 例( 65 眼), 3 例( 4 眼)失访。随访时间 6—12 个月平均 9 个月,两组结果见表。 表  两组鼻泪管重建术疗效比较 手术方法 总眼数 治 愈 好 转 无 效 眼 数 百分比 眼 数 百分比 眼 数 百分比 激光切割组 31 23 74.2 5 16.1 3 9.7 高频电灼组 34 28 82.4 4 11.8 2 4.9 X 2 = 0.66 P>0.05 治愈率: X 2 = 0.40 P>0.05 有效率: X 2 = 0.32 P>0.05 讨 论 KTP 激光切割 [ 1 , 2 ] 和高频电灼 [ 3 , 4 ] 都是进行鼻泪管重建术较好的方法。前者是通过细小细小的光导纤维探头利用 KTP 激光切割鼻泪管阻塞组。 KTP ╱ 532 激光的特点是波长短,在低能量时对组织仍有明显的气化和快速切割作用。亦有良好的止血效果,而且穿透组织较浅,对周围组织热损伤小,组织水肿反应较轻,上皮修复快而不易形成疤痕,术后鼻泪管不易堵塞。后者是通过特制的探针,将鼻泪管内的阻塞组织上皮层及固有层的腺样层灼为焦痂,焦痂既起到了止血效果,又保护了创面,还具有暂时性内管支撑作用,在愈合过程中,焦痂会逐渐软化,碎裂脱落,可能会阻塞鼻泪管,必要时给以加压冲洗或乘客单的泪道探通术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可保持泪道通畅。相比之下,两者均具有以下共同的优点:①手术简便;②术中及术后交发症不明显;③恢复泪道的生理作用;④成功率较高。在设备方面,前者国内贵重,后者价廉轻便。在操作技术方面,前者光导纤维探头头为截面,欠圆滑,探通泪道有一定难度;后者探通容易,操作更为简便,但在电灼中应注意避免探头体部绝缘层的磨损,并及时清除粘附在探头的焦痂。在病例的选择方面,后者应避免靠近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患者。总之, KTP 激光切割和高频电灼鼻泪管重管术都是可取的但仍需观察和提高远期的疗效。 WZC-III型泪道高频治疗仪是由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博士生导师王智崇教授发明,我公司生产开发的专利产品(专利证书见附图),三证俱全(见附图),适用于从三级甲等医院至个体医疗诊所的各级医疗单位,因此,被国家卫生部批准为“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项目”(见附图)。 ——相对于常规手术,治疗更为彻底! ——相对于激光技术,成本更为低廉,效果更胜一筹! ——相对于其他器械,市场操作更为便捷!!! 强大的学术支持,严格的市场保护,畅通的物流通道,三大桥梁,渡您直达成功的彼岸!!! 本产品全国独家生产、销售,不设全国总代理,谨防假冒!!!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