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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眼科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新特点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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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晶莹 … 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眼科 点击数:547 更新时间:2011/5/13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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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医疗改革的不断进行和深入,医疗纠纷的数量和特点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一、眼科(包括综合性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1、医院因素:包括服务态度差、诊疗不规范、管理有漏洞、病历书写不规范、医疗质量差等。2、社会因素:包括法律意识提高、新闻媒体炒作、医疗保障制度等。3、患者因素:包括缺乏医疗知识、对医疗收费不满意、不良动机、对诊疗结果不满意等。二、近年来,眼科医疗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1、男多于女。2、无业人员、农民多。3、诉讼中申请鉴定的多。4、以“疗效不满意”为由的多。5、以“侵犯知情权”为由的多。6、以法院为委托单位的多。7、赔偿数目大。8、“医闹”事件增多。9、媒体对处理医疗纠纷事件的结果的影响越来越大等。三、对策:1、从思想上重视,加强教育,提高医务工作者的自律性。2、加强技能培训,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3、提高医院和科室的管理水平,完善医院和科室的设置。4、构建医患信任关系,加强沟通。5、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保障金制度,建立和加强医院、科室和律师事务所的联系。6、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创造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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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投稿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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