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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体切除术中应用巩膜压迫法直视下行睫状突光凝治疗钝挫伤继发青光眼           ★★★
玻璃体切除术中应用巩膜压迫法直视下行睫状突光凝治疗钝挫伤继发青光眼
作者:周丹 文章来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 点击数:212 更新时间:2011/9/13
目的  探讨玻璃体手术中应用巩膜压迫法行直视下睫状突光凝治疗钝挫伤继发青光眼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方法  回顾分析2009年4月至2011年2月于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就诊眼部钝挫伤继发青光眼患者,需同时行晶状体玻璃体切除手术共43例43只眼,术前经药物治疗,眼压仍高达28-56mmHg。术中切除晶状体及玻璃体后,充分散瞳,于角膜缘后2-3mm附近利用巩膜压陷法直视下行眼内睫状突光凝。采用810nm二极管激光器,能量300~400mW,光凝时间400ms,每个睫状突光凝2-3点,光凝范围90~210°,以睫状突挛缩变白为有效光斑,光斑点数72-169点。记录术前术后患者眼压,最佳矫正视力,眼前节和眼底情况及术中并发症。
结果  43例患者术中无明显疼痛反应,4眼(9.3%)术后早期可见玻璃体内少量血性混浊物,两周内自行吸收。9眼(20.9%)术后早期瞳孔区少量纤维素样渗出膜,一周内吸收。随诊3~20个月,无一例患者因术后眼压过低发生眼球萎缩。降眼压幅度13.7mmHg-25.9 mmHg,其中 36眼(83.72 %)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其中 9眼(20.9%)需局部用降眼压滴眼液;眼压失控7眼(16.28%),再次行抗青光眼手术。患者术后最佳矫正视力较术前有显著性提高(p<0.001)
结论  玻璃体切除术中联合直视下睫状突光凝治疗眼部钝挫伤后继发青光眼,手术直观,对睫状突光凝反应确切,操作简单,在无眼内窥镜设备的条件下,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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