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不同筛查标准下ROP的检出率,评估适用于江西地区ROP筛查的筛查标准。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在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眼科的进行ROP筛查的152例早产儿。采用我国卫生部制定的ROP筛查常规标准和高危儿ROP筛查标准,以及根据江西地区的具体情况的选定的胎龄<34周,体重<2000g筛查标准,对筛查结果进行检出率统计学分析(χ2检验)。对正常眼底组和ROP组进行胎龄和体重的统计学比较(组间比较t检验)。 结果 在接受ROP筛查的152例早产儿中,有14例发生了ROP,阈值前病变8例,阈值病变和阈值前病变Ⅰ型6例,其中男12例(24眼),女2例(4眼)。(1)按我国卫生部的常规标准(胎龄<32周,体重<2000g),有91例需进行筛查,发现ROP有13例(92.8%),遗漏1例阈值前病变;(2)按高危儿筛查标准(胎龄<34周,体重<2200g),有118例需进行筛查,发现ROP14例(100%);(3)按胎龄<34周,体重<2000g的筛查标准,有110例需进行筛查,发现ROP14例(100%)。 结论 胎龄<34周,体重<2000g的筛查标准适用于江西地区。根据这一筛查标准江西地区ROP检出率是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