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心理干预对青光眼患者焦虑及抑郁心理的影响。 方法 对98例青光眼患者进行心理支持、健康教育等心理护理干预,入院及出院时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定患者心理状态。患者入院时(干预前)及出院时(干预后)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定患者情绪状态。先由受试者进行自评,在自评之前,讲解量表的填写方法及每条问题的含义,告诉患者要做出独立的、不受任何影响的自我评定,排除人为的诱惑、暗示等因素。评定结束时,仔细检查评定结果,同时提醒自评者不要漏评,也不要重复评定。然后由统计者将粗分换算成标准分,以我国常模的上限为界,SAS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0分,其中50-59分为轻度焦虑,60-69分为中度焦虑,69分以上为重度焦虑。SDS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3分,其中53-62分为轻度抑郁,63-72分为中度抑郁,72分以上为重度抑郁,按评分标准分为轻、中、重。本组青光眼患者心理干预前后均采用统一量表进行评定,并对评定资料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主管护士负责制,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护理。数据应用SPSS10.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与干预前比较,干预后青光眼患者焦虑及抑郁状态得到显著改善(P<0.01) 结论 青光眼患者存在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针对性心理干预可有效缓解其焦虑、抑郁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