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眼外伤后眼内炎发生的相关危险因素。方法:对我院2002年以来连续的240例开放性眼外伤的住院病人病历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并确定外伤后发生眼内炎的患者。资料收集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眼部受伤部位、受伤机制、伤口是否污染,晶体囊袋是否破裂、首次伤口修补是否同期行白内障抽吸、晶体—虹膜膈是否破坏等。资料分析采用卡方检验和多重线形回归分析。结果:本研究的外伤后眼内炎的发生率为3.3%。开放性眼外伤发生眼内炎的危险因素有:伤口是否污染(20% vs 2.5%,p=0.003);首次伤口修补是否同期行白内障抽吸(9.5% vs 2.0%,p=0.01) ;晶体—虹膜膈是否破坏(8% vs 1.2%,p=0.007)。经多重线形回归分析危险因素分别为伤口是否污染( [OR],3.2;95% [CI],1.6-12.4);首次伤口修补是否同期行白内障抽吸(OR,2.66; 95%CI,1.02-5.14)。仅有一例患者施行了眼内容剜除术。讨论:污染的伤口和首次伤口修补同期行白内障抽吸可以看作是外伤后眼内炎发病的两个独立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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