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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9眼损伤例司法医学鉴定分析           ★★★
2469眼损伤例司法医学鉴定分析
作者:李善雨 文章来源:邢台眼科医院 点击数:218 更新时间:2012/9/13
20034月以来,我中心共计完成眼损伤2469例。其被鉴定对象来自全国十七个省市。现总结报告如下,以供同道赐正。
1.案例资料:1.1基本资料:本组眼损伤2469例,被鉴定人中,男性,2193例,女性276例。1.2致伤成因:本组以钝伤为最多1012例,锐器伤738例,撞击伤319例, 1.3受伤部位:本组眼损伤部位以球壁巩膜为最多,其次为眼睑,第三位角膜,第四位为眼眶,四部位占总数的75.21%
2.0执行鉴定标准及结果 2.1伤情鉴定标准2.3交通事故评残标准2.4人身保险伤残评定2.5鉴定办法:由主鉴定人审查送检材料,3个人以上鉴定人集体讨论,依据鉴定的性质,对照有关标准、条款,进行伤情、伤残评定。确定结论后,由主鉴定人执笔起草意见书,签章后由审核人审核签字。2.6鉴定结果统计:本组2469例眼科损伤,其中伤情鉴定占43.55%;工伤伤残占45.95%;交通事故占6.88%;人身保险评残占3.61%
3.讨论 3.1眼部损伤的特点及规律:本组眼损伤主要是来自打架斗殴、工伤及交通事故三大类,男性高于女性,双眼损伤以交通事故及爆炸伤为多,单右眼损伤以工伤为多,单左眼以打架为多;学生及未成年以伤及角膜为多,18岁至29岁以打架故意伤害为多;3050岁以工伤为多,50岁以上多见于交通事故。
我国是法制社会,眼科大夫除防盲剔苦外,还要承担医学司法鉴定的工作,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会议投稿录入:毛进    责任编辑: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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