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研究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Acute retinal necrosis syndrome, ARN)的激光及手术治疗的时机及疗效评价
方法: 回顾分析1998年1月至2006年10月于中山眼科中心住院接受激光和玻璃体视网膜手术治疗的105例(130只眼)ARN病人的临床资料,详细分析激光及玻璃体视网膜手术的时机和术后疗效。
结果:105例病人,激光治疗前接受抗病毒联合糖皮纸激素药物29例(平均21天),全身只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65例(28天);抗病毒、激素等药物联合激光治疗30例(33只眼),治愈16例(19只眼),视力均在0.2-1.0;手术85例(107只眼),在玻璃体严重混浊前手术13只眼,玻璃体严重混浊后无视网膜脱离手术28只眼,视网膜脱离后手术66只眼,术后随访1-72个月,平均15个月,最终视力≥0.05分别为10、21、38只眼。
结论:早期及时抗病毒药物联合视网膜激光治疗,药物、激光治疗后坏死灶仍扩大、玻璃体混浊加重者及时手术可使病人最大保存有用视力。 |